教會的爭論
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(太18:15-17)
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(太5:23-25)
感謝神,在某次的講道,談論到有關心理諮商的事情,心中對於幾個朋友很有虧欠,因此就跑去私下找他們和好了。也應該感謝上帝,有FB這種平台,讓我可以仔細構思自己對於他們的冒犯與自己應該如何改正。或許,自己在道歉這件事情上做得不是挺好,但至少願意先止息紛爭,願意在神在人面前承認自己的不足與認罪,是一件很好的練習。
感謝神,我很喜歡這兩節經文,讓我在處理人際紛爭的時候,可以有個步驟來遵循。老實說,罪惡所破壞的東西,其中一個叫做「關係」,而關係往往是兩造當事人之間私底下的關係,即使這牽涉到教會的審判,在處理上,教會是依循「情」→「理」→「法」的順序處理,鼓勵當事人在神面前,將話語攤開來說,用愛心去誠實面對自己的態度。
也許有些時候,我們礙於情面,不願意當面跳出來說明,而採用其他方式─諸如跳到法理的部分來討論。然而,這樣除了造成「受害者」的困擾以外,對於「加害者」而言,他根本無從得知自己做錯了,甚至要等到事情難以收拾了,才知道做錯,但這時,是否已經難以顧及情面了呢?
以西結書3:17-21有段話:
「人子啊,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,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,替我警戒他們。我何時指著惡人說:他必要死;你若不警戒他,也不勸戒他,使他離開惡行,拯救他的性命,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;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倘若你警戒惡人,他仍不轉離罪惡,也不離開惡行,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。再者,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,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,他就必死;因你沒有警戒他,他必死在罪中,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;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倘若你警戒義人,使他不犯罪,他就不犯罪;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,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。」
「人子啊,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,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,替我警戒他們。我何時指著惡人說:他必要死;你若不警戒他,也不勸戒他,使他離開惡行,拯救他的性命,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;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倘若你警戒惡人,他仍不轉離罪惡,也不離開惡行,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。再者,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,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,他就必死;因你沒有警戒他,他必死在罪中,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;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倘若你警戒義人,使他不犯罪,他就不犯罪;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,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。」
這裡,警戒絕對不是公開在眾人面前告訴他人這人有罪。以西結書從頭至尾,重視的是上帝與他立約的以色列民之關係,以西結不負責審判,僅僅負責傳達上帝對於挽回罪人的心意。對以西結而言,「拯救這個人脫離罪惡」才是目的,不是讓以西結自己展現正義的憤怒。同樣的,在新約的兩種情況,重視的是「求原諒的得以在上帝面前脫離罪惡(不然就不要獻禮物,太5:24)」和「指正的得了你的弟兄(太18:15)(救弟兄脫離罪惡)」。
對於教徒之間的問題,保羅提出嚴重的指控,在哥林多前書6:1-10:
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,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,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?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若世界為你們所審,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?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?何況今生的事呢? 既是這樣,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,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?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?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 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? 你們倒是欺壓人、虧負人,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。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 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,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,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?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若世界為你們所審,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?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?何況今生的事呢? 既是這樣,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,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?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?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 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? 你們倒是欺壓人、虧負人,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。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 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如果教會內部,弟兄姊妹之間的爭議,還需要靠非基督徒來審判,或許是藐視教會在審斷的功能,彷彿還需要把這種教義的問題、聖徒關係的問題、教會生活的問題,懇求世界或撒旦的承認一樣了。
我因此感謝上帝,因著教會這個家,我在其中可以「勇敢犯罪」,同時也「勇於認錯」。這世界告訴我們,認錯就輸了,你就沒有價值了。但上帝告訴我們,認錯,你就賺回生命;幫助弟兄認錯,你就拯救你的弟兄了。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