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氣與犯罪
創世紀第四章有個相當有名的故事:該隱與亞伯。當該隱與亞伯同時獻祭給上帝時,上帝「看中」亞伯和他的供物(創4:4),但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(創4:5)。
該隱相當氣憤,上帝對他說了一段非常有意思的話語:
「耶和華對該隱說:你為什麼發怒呢?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?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他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他。」(創4:6-7)
「耶和華對該隱說:你為什麼發怒呢?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?你若行得好,豈不蒙悅納?你若行得不好,罪就伏在門前。他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他。」(創4:6-7)
這段話,我一直不是非常了解,只道之後該隱不聽勸,逕自把亞伯殺了,導致自己遭到放逐的命運(創4:10-12)。不過最近,似乎愈來愈能理解了。
聖經有段有趣的話:「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」(弗4:26-27)生氣,正是犯罪的溫床。有時我們生氣,做了許多我們認為沒有問題的事情,客觀來看,都無法通過上帝的檢驗,也正是因為生氣,使我們看不見我們給魔鬼留下了空間,使其趁虛而入,使我們犯罪。
- 對太太生氣,所以故意表現冷淡,甚至分房睡覺。也許這似乎只是家庭間短暫的紛爭,但卻直接違背聖經中不可分房的命令(林前7: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)。
- 對朋友生氣,因此背後說他壞話,也許對方不知情,似乎沒關係,但卻違背聖經的教訓,是為神所恨惡的(羅馬書1:28-32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,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;...背後說人的、...侮慢人的、...捏造惡事的...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還喜歡別人去行。)。
- 對長輩不尊重,除了他們明顯違背神的話語以外,都可能直接觸犯聖經中對於長幼次序的教導(彼前5:5 你們年幼的,也要順服年長的。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,彼此順服;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)。
我們無時無刻都必須謹慎,而生氣,正是使我們謹慎的心智容易被磨蝕,以至於無法看見那戀慕我們的罪惡已經在門口,貪婪想要吞食我們,甚至導致我們犯下大罪,鑄下大錯,都不知道的情形。
該隱的犯罪,也不過輕描淡寫的說了:「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;二人正在田間。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,把他殺了。」(創4:8)
能夠掌握自己在生氣憤怒時不去犯罪,真是困難。但願神憐憫我們的軟弱與罪愆,時刻幫助我們,讓我們面對生氣這項試煉,可以平安度過,不至於因此犯罪,得罪我們的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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